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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私普通货物判刑处罚如何进行?

更新时间:2019/9/3      浏览:

走私普通货物判刑处罚如何进行?

北京走私犯罪律师为您解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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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自然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罪,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;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无期徒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
2、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3、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,按照累计走私货物、物品的偷逃应缴税款额处理。

4、武装掩护走私的,按照《刑法》第151条第1款、第4款规定从重处罚。

以暴力、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,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。

5、与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罪犯通谋,为其提供贷款、资金、账号、发票、证明,或者为其提供运输、保管、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,以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共犯论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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