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诉讼中委托律师主要为四个阶段:侦查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、一审阶段、二审阶段。个别案件还有死刑复核、申诉环节。
侦查阶段自侦查机关立案开始,是刑事诉讼初始阶段,侦查机关在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是调查收集证据,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、询问证人、调查被害人、进行勘验鉴定、收集书证等等。这一阶段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、逮捕等强制措施,也是犯罪嫌疑人情绪最不稳定的时期。多数犯罪嫌疑人不通晓法律,对于案件侦查及后果感到困惑,非常渴望得到律师的法律帮助。从律师实践看,律师介入是越早越好,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,律师可以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,使其对自己的行为性质、接受讯问时享有的权利、对侦查中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等等有明确的认识,可以主张与保护自己的基本权利,如实客观陈述事实,防止对自己不利的虚假供述的出现。这一时期的讯问较多,其供述对于今后的审查起诉、一审、二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,犯罪嫌疑人的违心虚假供述多发生在这一阶段的刑讯逼供、骗供、诱供过程中,事后改变供述(翻供)又往往因无法证明原供述系刑讯逼供、骗供、诱供状态下形成的而得不到采纳,造成后期辩护的被动。
侦查是整个刑事诉讼的基础,因而从这一阶段聘请律师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最为有利。如果错过了这一阶段,也应当尽可能靠前的阶段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,以确保庭审时的辩护更为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