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 北京刑事律师-孟宪辉律师网站

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院阶段)律师作用

更新时间:2016/5/27      浏览:

根据以往的经验,我们认为,律师在检察院阶段充分发挥辩护权,将对案件产生实质性的变化。当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后,案件的关键证据、主要事实、案件性质都将比较清晰的展现,此时律师应当把握时机,与检察官就案件定性、主要证据提出辩护意见。就过往的经验来看,在与检察官的有效沟通,其作用有时甚至高于审判阶段。


  1.律师可以从检察机关处更深入了解案情,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、笔录、证据、起诉意见书等。

  2.律师可以与检察机关沟通、交流看法,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、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意见,一旦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,则有可能导致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或不予起诉,从而有利于犯罪嫌疑人。

  3.律师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沟通,可以了解其控诉思路及量刑建议,为成功辩护做好充分准备。

  

  

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

联系我们

CONTACT US
电话 (微信)

18801091688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24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

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孟宪辉微信二维码
微信号:18801091688
本站关键词

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孟宪辉
北京刑事律师|北京刑事辩护律师|北京著名刑事律师|北京著名辩护律师|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|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|北京朝阳刑事辩护律师|北京经济犯罪辩护律师|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律师|北京集资诈骗辩护律师|北京非法集资辩护律师|北京黑社会辩护律师|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|北京金融犯罪辩护律师|北京网络犯罪辩护律师|北京走私犯罪辩护律师|北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辩护律师|北京诈骗辩护律师|北京合同诈骗辩护律师|北京敲诈勒索辩护律师|北京死刑辩护律师|北京死刑复核辩护律师|北京单位犯罪辩护律师|北京共同犯罪辩护律师|北京大案要案辩护律师|北京无罪辩护律师|北京刑事律师会见|北京取保候审律师|北京盈科刑事辩护律师|北京孟宪辉律师